防止无地青年“农民”游民化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失去土地,成为无地农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无地青年“农民”群体。其实,严格说来,这一群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不能称之为“农民”,因为他们自有劳动能力之后就基本无地可种,未从事过农业生产活动。只是在长期沿袭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话语体系下,他们仍然被称之为“农民”。
无地青年“农民”是一个十分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大多数原居住于城市边缘地区和被征地的地区在我国,农村土地大都是以被征用的方式转换用途的,征用部门给原有土地承包者一笔补偿金。这种征用方式可以使土地征用者迅速获得土地资源,与此同时也使原有的土地承包者迅速失去土地,从此也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在成长为有劳动能力的青年一代,影响更为深远。他们很容易成为失去人生方向而又无所适从的群体。首先,从历史传承和现实制度看,他们仍然属于“农民”,但与其长辈不同,他们已是无地可耕种的“农民”,田地只是幼时的记忆了。其次,从现实生活和发展走向看,他们已属于“市民”,但与长期居住于城市的市民又不同,他们难以获得正常稳定的非农职业或以非农职业作为自己唯一的人生选择。
生活来源决定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无地便无根,无业便无依。无地可种和无业可就,使这一部分人处于游动不定的状态,具有游民化的特征。所谓游民,就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稳定的职业而变动不定,游移不安的人。这种不安定的生活状态使他们缺乏归属感,不仅物质生活,更重要的是心理上也飘移不定。他们已无土地,也就失去建立在土地之上的组织和规范的约束。因为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是生存的来源,同时也是生活归属。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正是在世代定居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彼此知根知底的“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