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省**市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省**市人民法院(****)******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法院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上诉人承担责任,程序严重违法。 本案中,原审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向上诉人送达诉讼文书,致使上诉人未能及时参加原审法院的庭审活动,丧失了在诉讼过程中答辩、举证和质证等权利,原审法院程序严重违法,严重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了原审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导致判决错误。 二、被上诉人**诉讼主体不适格。 根据原审判决中被上诉人**所述,被上诉人**为**银行柜员,其处理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汇款事宜属于职务行为,即使本案存在不当得利损害的应是**银行的合法权益,被上诉人**与**银行之间债权转让的行为并未通知上诉人,该债权转让行为对上诉人不发生效力。因此,本案应由**银行作为原告起诉,被上诉人**诉讼主体地位不适格。 三、上诉人对被上诉人***享有合法债权,在合法债权范围内不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害方应向被上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