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大厦商业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大厦(以下简称“大厦”)是由投资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管理的一个新型综合楼宇,一期工程由二座层欧式建筑及裙楼组成,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区域结构、区域环境为乙方企业、企业产品宣传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媒体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大厦位于大街8号,楼高层,设客运电梯台,为商、办、住宅综合楼宇。 第二条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大厦北楼与北裙楼过道路灯杆,数量根,尺寸为:(米)。 第三条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2006年3月15日起,至2006年6月14日止,计三个月。 第四条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第五条甲方工作 a)协助乙方进行广告体安装; b)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d)负责广告发布期间载体安全工作; d)广告内容应符合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