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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