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为支持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____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借款人”)为另一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点)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 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 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为止的期间。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的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 为一个计算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日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的该期利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