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局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局机关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省级文明单位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发挥文明创建凝心聚力的积极作用为目标,按照市直文明委关于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入到市局各项工作中,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监管执法、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廉洁勤政、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政治生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创建目标 通过深化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对标先进,展示市场监管工作新成效、新面貌,凝心聚力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领导班子团结和谐、锐意进取,推进落实创新发展的执行力强;干部职工文体活动丰富,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廉洁自律,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及生活环境文明有序、洁净优美;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到2020年底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 (二)实施步骤 全面创建阶段(2020年1月至6月)。对照省级文明单位主要考核指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硬件、软件建设一起抓,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文明创建品牌,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对机关环境文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机关文化氛围。 自查整改与提升阶段(2020年7月至9月上旬)。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自查、整改、总结工作,收集、整理、汇总有关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