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县委、县政府“健康凤翔”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医保支付制度和利益调控机制,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节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促进县域医共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推动医防融合,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从治疗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防范化解医保基金运行风险。 (二)主要目标 坚持“保障基本、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起,我县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 1、合理编制总额预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医共体辖区内参保人数医保基金为基础,在按省市政策提取风险基金和质量保证金后,综合考虑年度收入预算、重大政策调整和医疗服务数量、质量、能力等因素,由医保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医共体,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医共体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 2、科学分配预算额度。根据确定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以医共体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