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购置新车的请示
市财政局: 我们xx财政所现有干部职工8人。本所工作和接待用车为1996年购置市公路段的一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至今已整整十个年头了,该车共行里程达30万公里。按国家规定,本车已基本上属于应当报废的车辆。在xx渡假村开业之后,工作和接待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此车完全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不仅车况差、耗油量大、故障率高、维修费用高,而且启动困难,常常发生中途熄火的情况。在接待省、孝感市财政部门领导时,怡误工作,有损xx的形象,且离报废的时间极短,等到报废时更换,不仅会耽误工作,而且本车的残值会大大降低。 因此,我们经过市场调查,在国家倡导的小排量车型中,北京产现代牌伊兰特款小轿车比较符合条件,其购置费共计为12万元(含证照及其他费用在内)。新车购回之后,旧车在市财政局的批准和监督下出售,所售金额充抵新车购置费,其不足部分恳请市局予以解决。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敬请批复购置。 xx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