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整改落实的通知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XX市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城投集团、城建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
6月11日至12日,省治欠办对我市“迎考”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指出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础资料收集的问题。
(一)各项目部收集与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同时应附上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执业证书。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与各现场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应及时续签。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各项资质证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执业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等,要检查是否出现过期情况,如有过期应及时更新。
(四)如果劳务分包单位委托总包单位进行人员管理,未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应提供情况说明。
(五)维权公示牌上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与书面资料中提供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一致,不得缺项漏项。维权公示牌上应有考勤表、工资表公示,不得空白。
二、关于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更新率不稳定问题。各级治欠办和住建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的使用即各项内容的及时上传。
(一)劳动合同上传。“国考”中,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与登记情况为扣分点,未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登记的,发现一人扣0.2分。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及时上传工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应达到100%。
(二)实时更新。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做到每天进行考勤,以获得实名制管理平台的更新率。如遇天气原因导致的当日无法开工的情况,各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也应当进行考勤录入。
(三)工资信息上传。省里已编制《工资单录入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