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
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市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但个别地方也还有流浪儿童在街头及车站等场所乞讨或捡拾垃圾的现象。为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各级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并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特别是在严寒、酷暑和极端天气情况下,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防各类恶性事件发生。
二、迅速开展联合巡查行动
当前正值严寒季节,民政部门要牵头负责,积极会同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小组,立即开展一次联合巡查行动,对车站、货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背街小巷、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加大救助保护力度,力求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不断完善联合巡查制度,实现联合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公安机关要强化措施,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把发现和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充分利用警务进社区的工作优势,建立健全社区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制度。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告知并协助公安或民政部门将流浪未成年人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卫生部门接到相关求助电话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