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0〕18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泰安委办[202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1.开展专题宣贯活动。高新区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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