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党支部: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直属各党支部和共产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热情,全面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开展。经市局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市局党组同意,决定在7月1日前,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先进党支部在10个直属单位党支部中评选,名额5个。由市局机关党委根据支部平时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全体在职党员。以各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逐级推荐上报。
(1)优秀共产党员13名(市局机关××、××、××党支部和××党支部各2名,市××局、市××、市××局、市××中心、市××所党支部各1名,市局××干部党支部不参加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评选范围为机关党委和各直属党支部中具体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包括市局××干部党支部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政治觉悟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在工作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讲党性、重品行、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