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强化制度流程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对公司制度起草、预审、会签、审核、签发流程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度内容界定
  制度是指公司根据上级制度制定的或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运用规范的制度模版构建,并按照规定程序印发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可直接指导岗位工作人员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二、制度制定流程
  (一)制度起草
  1.主办科室按制度立项要求,组织起草工作,只能制定执行类制度。
  2.制度名称严格按规定,取为:细则、指引、规程、手册、责任制。
  3.制度格式严格遵循模版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有关章程、守则、禁令、手册等可以不采用制度模版编制。
  4.制度用语准确、规范、简洁,符合《制度用语指引》要求。
  5.制度内容明确具体,职责流程清晰,并按照《业务职责分工表》以表单化形式将业务要求细化到阶段、程序和步骤,明确工作时限,落实相关责任。
  6.完成制度起草形成制度草案后,主办科室应当编制《制度起草说明情况表》。起草说明包括:前期调研及征求各科室和单位意见情况、规范要点、合法性说明、拟会签情况、宣贯安排等。
  (二)制度预审
  制度形成会签稿前,主办科室要履行制度预审程序,组织相关科室及单位进行预审,按照预审意见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制度会签稿。
  (三)制度会签
  1.制度内容涉及其他科室职责的,主办科室应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将制度会签稿、起草说明、发文稿笺一并送相关科室履行会签程序。
  2.会签科室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会签科室与主办科室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将意见反馈主办科室。主办科室应与会签科室协商一致,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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