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做实党建联盟“进小区”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做实党建联盟“进小区”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基层党建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城市党建联盟建设,推动城市党建联盟“进小区”,延伸工作触角,通过组织下沉、力量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机制下沉,把服务做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基层党建引领、多方联动互动、运行机制有效的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二、主要措施
1、推动组织覆盖“进小区”。在小区、楼栋、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组建党支部、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全面打造“红色小区”“红色物业”。建立楼栋“党小组”,由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的联盟成员单位在职党员、社区自管党员、离退休党员担任党小组组长,对外公示公开、亮出党员身份,打造“党建楼宇”。把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党组织纳入小区党建范围,推动形成社区、小区治理合力。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街道(乡镇)、社区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人选,规范相关程序,业主委员会中,党员要占一定比例。
2、推动联盟单位“进小区”。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要组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在职党员到小区报到;街道(乡镇)、社区要根据辖区内小区分布,统筹联盟单位“进小区”工作,确保科学合理。注重完善组织运行体系,签订联盟协议书,制定联盟单位、社区小区双向服务清单,党员干部根据自身特长提供服务清单,社区和小区结合实际提出需求清单,推动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
3、推动交叉任职“进小区”。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社区优秀党员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