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的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进脱贫奔小康和乡村振兴,让城乡居民共享文明创建成果,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目标
通过在农村家庭中开展道德星、致富星、文化星、卫生星、生态星等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评选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的文明农户,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觉适应新时代、树立文明新风尚,切实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农村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三、评选标准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和卫生意识,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一)“道德星”创建评选标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社会主义;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处事公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诚实守信,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保持良好的个人品德,尊老爱幼,操守为重;尊重民俗习惯,婚丧嫁娶简办新办,倡导文明新风;家风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