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及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关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总攻战”疫”斗”贫”两场硬战,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绿色农业强省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农业地域特色农产品优势,督促抓紧、抓实、抓细推动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2019年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确保全面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及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也是农业品牌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督促和指导各地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并深入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工作,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工作监管,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长效机制。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时间:第一次督查时间为2020年3月3日-3月28日。后续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督查范围:**个市(州)。每个市州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县包含在补抽查名单内。
(三)督查成员:
第一组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查阅文件档案。查阅各地关于部署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工作的通知、方案、总结、信息、简报等相关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以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