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关于切实做好节后返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春节假期后,返岗人员陆续到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的情况。为有效隔断传染源,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节后返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湖北等疫情严重省份和省内**市、**市、**区等疫情较重地区准备返岗的人员,一律推迟返回;凡从市外返回**的,自返回**之日起一律居家观察14天。
相关人员情况由各部门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干部人事处。
二、下列人员一律居家办公:
1. 近14天内本人或同住亲属有与湖北和省内**市、**市、**区人员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2. 近14天内本人或同住亲属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正在进行隔离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 同住亲属系**、**市、**区返**人员;
4. 有发烧、乏力、咳嗽等情形且尚未排除新型肺炎可能的人员。
相关人员情况由各部门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干部人事处。
三、各部门除必须有一名中层干部在院在岗值守,已经安排了明确任务必须在院在岗工作的人员外,可安排其他人员轮休,但如有工作需要应随叫随到。
相关安排由各部门经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干部人事处。
在岗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关门办公。轮休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聚集、不外出,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发现疫情线索应及时报告。
四、对于本院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物业服务、驻点公司等编外人员以及从下级法院抽调人员,在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基本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压减节后上班人员数量,具体由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