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两节期间”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职责的通知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根据2020年9月18日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二)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实现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系互联互通。
  (三)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城全面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四)汇总各主管单位及五大平台公司报送的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及欠薪工作台账,组建联合督查组逐个项目督查落实。
  二、县财政局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防止发生新欠。凡是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拨付工程款的,必须按文件要求,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否则一律不予拨付。
  三、县信访局
  (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信访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完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
  (三)对于非法信访的,依法依规打击。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编制本部门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及欠薪工作台账,各类台账资料于9月24日前报送至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汇总。
  (二)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四)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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